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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究竟是怎样的?

作者:嘉峪关耀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21 09:09:19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想要顺利完成专利的申请就一定要熟悉专利申请流程。对申请流程越是了解越是熟悉,在申请过程中才能够避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才能够更加节省时间和精力。下面就由嘉峪关商标注册小编跟大家详细介绍下专利申请流程究竟是怎样的。  

第一,一旦决定要进行申请专利,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并且填写专利申请审批表,对于这些表格的填写,相信大家都会非常熟悉,不仅不能够填写错误,也要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有效。在填写好之后,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相关信息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  

第二,在把专利信息上传到管理系统之后,还需要向相关的服务地方工作处提交纸质的专利申请审批表,审批表不仅要字迹清楚还需要盖好章,否则是不容易通过审核的。  

第三,如果申请已经通过审核,那么工作处的工作人员会把专利技术交底书送交到相关的专利代理公司,代理公司会全权负责进行专利的申请。当然如果发明人是个人而不是企业的话,也可以自行选择值得信赖的代理公司,这样对个人是非常有好处的。  

第四,专利代理公司会根据申请内容,联系申请人,就申请文件进行多次沟通交流,直至修改好完成定稿。

第五,定稿之后,就可以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如果没有通过审查,专利代理公司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双方需要就没通过原因进行分析,改进之后可以再次进行审查。如果通过了审查,那么国家会颁发相应的专利证书。这时候工作处在进行登记存档之后就会把证书交由申请人。  

由此可见,专利申请流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当然想要顺利通过审核审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稍不注意也有可能无法通过申请。这里需要大家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严格按照流程要求一步一步进行操作。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人们接触较多的是对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保护,而对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识不足。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就其未注册商标先予使用,经过多年的经营,开辟了自己的市场,并享有一定声誉,虽然该商标未申请注册,没有被商标局核准,但只要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就应当认定为驰名商标,受我国法律的特殊保护。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杭州商标注册公司认为人们接触较多的是对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保护,而对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识不足。 实际上,无论是注册的还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遭受侵害的时候,都可以通过相关程序申请获得对商标相关权利的保护。

按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规定,驰名商标无论注册与否,只要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已经驰名,都可获得保护。利害关系人有权请求撤销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禁止该注册商标的使用。

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注册公司为您讲解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的定义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这里并没有明确驰名商标是否要在中国注册,说明驰名商标包括注册及未注册商标。因此,未注册商标如在中国相关商品或服务市场经过长期商业使用、在相关消费者中建立了良好声誉且他人的使用足以在相关公众中产生混淆误认而使其受到损害,企业可以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请求将其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保护。

商标转让作为企业获取商标的一种方式,因其速度快、风险低而受到企业的追捧,市场上诞生的商标转让平台也不在少数。即使在市场上,商标转让的普及程度也远高于商标注册,两者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扩大。但即便如此,商标转让仍有诸多限制,那些不允许转让的商标即使商家想购买也无法实现。那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什么商标不能转让?商标转让只能通过固定的法律程序完成。

但因各种原因证明无效的商标不得转让,商标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当然,由于商标的限制,无效商标是不允许转让的。有类似商标和联合商标,不能单独转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双方在办理商标转让时,需要将商标与同类商标一并转让,共同商标也需要一并转让。然而,有些企业为了谋取利益,只想转让其中一个商标。如果商标局发现类似商标没有一起转让,就无法成功转让。

因此,第二个限制是有类似的商标不能单独转让。自商标注册之日起,商标必须按照授权时的说明书使用。无论是颜色、笔划、图案、文字,都不允许随意添加、删除或修改使用。一旦商家修改和使用商标,由于法律的限制,不可能完成转让。被他人质押或者授权使用的商标不得转让商标有多种用途,其中一种是作为质押贷款或授权他人使用。

因为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所有权的转让,但上述两种形式分别占有商标权的一部分。在法律层面上,此时商标无法完成转让手续。商标持有人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后者被称为联合商标。如果商家此时要转让商标,必须征得所有持有人的同意才能完成转让,否则将无法完成。

一、简要说明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 口领取《商标注册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 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 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 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三、注意事项 :

1、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 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3、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 其副本必 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四、特别声明 :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 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后发生变动, 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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